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承办部门不得滥用协查,延长办理结果反馈期限 2019-11-19 15:14:51 来源: 【摘要】被告作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有严格执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的规定,至2018年12月4日被告对原告作出办理结果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江苏资讯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参考交流,如有侵犯版权,请联系我们! 标签:协查 行政诉讼 承办 延长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