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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司机连撞8车,被判6年有期徒刑

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曾经在2018年轰动一时的“女司机连撞8车”案件,女司机最终被判6年的有期徒刑。2018年9月1

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曾经在2018年轰动一时的“女司机连撞8车”案件,女司机最终被判6年的有期徒刑。

2018年9月12日,女司机廖某驾驶一辆大众越野车,在主干道肆意冲撞,一连撞了8车,其中一辆出租车后挡风玻璃全部碎裂,车尾严重变形;事故造成两人受伤,一名伤者全身软组织损伤,另一名伤者为轻微伤。

《法治进行时》的记者在庭审当天来到海淀法院,旁听了开庭过程。

廖某究竟经历了什么而导致连撞8车呢?

原来,案发当晚廖某与自己的老公发生争吵,随后拿着车钥匙出门,在不理智的情绪下发动汽车,并且因为不经常开车,最终导致了连撞事故的发生。

本是一场夫妻间的争吵,被廖某演变成了惊魂的连环车祸。面对这一结果,廖某在法庭上反复只是说着两句话:“我不想活了,我压力大。”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因“路怒症”导致的交通纠纷比较多,司机轻则破口大骂,重则发生剐蹭大打出手,而这些带着愤怒情绪开车的现象,正是“路怒症”的表现。

针对“路怒症”这一现象,记者随机街采了两位车主。他们均表示“路怒症“是不理智的行为。

为此,记者找到心理专家和律师,请他们从专业角度分析“路怒症”行为。

心理专家认为:“个人情绪管理能力比较差,不善于自我调节也是诱发路怒症的主因。遇到不开心的事压在心底,借开车发泄出来,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举动。”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刘凝律师表示:“交通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决不允许任何人在道路上肆意发泄自己的情绪,更不允许路怒族任意妄为。一般而言,普通交通肇事行为即使构成犯罪是过失犯罪,会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而路怒族的交通肇事行为是故意所为,一旦构成犯罪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要重得多,所以大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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