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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范泉智等23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10月18日,由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提起公诉的范泉智、赵俊杰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

10月18日,由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提起公诉的范泉智、赵俊杰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范泉智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部分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

以被告人范泉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大肆敛财,并部分用于组织活动;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相关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严重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锡盟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规模最大、被告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在案件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锡盟检察分院坚持从严从快查办案件,主动作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制发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锡林郭勒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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