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同事
小编,这里有一个案子你看一看!
小编
好嘞~
看完案子后,吓得小编赶紧从垃圾桶里捡起刚刚撕掉的纸。
可不是什么东西都能随便撕毁的!!!
究竟是个什么案子呢?
一起往下看!
事情经过
阳城法院在审理(2019)晋0522民初2373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该院工作人员依法向被告张某某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被告张某某拒绝签收并故意撕毁向其送达的法律文书,阻碍了司法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相关规定,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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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司法尊严,近日,阳城法院依法对公然撕毁法律文书、藐视法律尊严的张某某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
小贴士
遇事莫冲动,三思而后行;
读书要趁早,懂理明是非。
编辑:侯成丽
投稿:阳城法院
来源:山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