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的网络世界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网名“神仙姐姐”的美貌女子,还自称是在读的女大学生,诚恳交友,在美颜与高知的诱惑下,还真有男网友信了——
日前,河南一位90后“抠脚男青年”,冒充美女网恋行骗,短短三个月就骗了4位男生,到手4.3万元。
近日,该男青年因诈骗罪被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刑3年6个月、罚金3万元。
网上交女友,不再给钱被拉黑
今年2月的一天,在济南读书的大学生阿文(化名),偶然在网上结识了一个网名“神仙姐姐”的女孩,女孩谈吐大方、富有学识,关键本人的照片还非常漂亮,很快吸引了阿文的注意。
经过多日的了解,俩人开始成为男女朋友,网上恋爱。没过多久,“神仙姐姐”多次提出手头紧,需要购物、开网店等事项,向阿文借钱。
阿文觉得女友既然有需要,俩人又在热恋之中,理应帮助女友,就陆续将1万余元通过发红包或汇款的方式发给对方。
可随着对方催要次数增多,他心里也开始生疑,慢慢开始拒绝。
对方一看没了钱,逐渐不肯露面,后来干脆把阿文“拉黑”了。感觉上当的阿文,思来想去,终于选择报警。
“神仙姐姐”竟是“95后”男青年
今年4月18日晚,济南公安民警根据被害人阿文报案及掌握的相关线索,在河南省汝阳县将这位所谓的“神仙姐姐”抓获——
令人意外的是,作案者竟是1997年出生的男子史某。
在随后的审判中,公诉机关指控,自今年2月份起,史某就以“神仙姐姐”的名义在网络上发布了多条交友帖。
同年2月至4月期间,史某冒充女大学生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了阿文等人,并以发展网恋的形式取得对方信任,继而编造开网店急需资金等事由,多次通过微信红包及转账方式骗取被害人阿文(案发时系在校学生)、张某(案发时系在校学生)、李某、沈某钱款共计43818.54元,其中阿文13248元、张某10070.54元、李某16700元、沈某3800元。
市中区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史某犯诈骗罪成立。史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赃款已全部退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史某诈骗金额已属于数额巨大,故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史某犯罪数额较大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同时,史某利用电信网络诈骗在校学生,应予从重处罚。判史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