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结婚之前购买了的话,在婚后名字没有在房产证上面的一方就会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受到巨大的损坏,于是在这时候就会提出要求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而另一方也同意了加上名字的要求了,想要积极去加名。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一、婚后房本加名新规定
第一,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你们领证与否,若你们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 区别在于,假设你们没有领证,你们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 ; 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 ; 如果你们领证,而日后需要离婚,那么需要到公权力机关 ( 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 ) 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
第二,如果房子只写对方的名字,而你们共同还贷,那么,如果你们没有领证,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部分还款 ; 如果你们领了证,这里需要看是在房产证在领证前还是后,如果在前,那么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你仅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还款部分 ; 如果在后,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财产。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例如,甲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首付并在银行贷款,房产证上登记的甲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妻子乙的名字,适用《合同法》赠与的相关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本加名新规定如上,如果需要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话,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来看是否能够符合加名字的需要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