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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10月14日,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部分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旗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相关

10月14日,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部分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旗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律师、人民陪审员代表及法院各庭室负责人,旗融媒体中心记者应邀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旗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发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理和线索办理情况。阿旗法院一直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全面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六下沉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截至目前,阿旗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4件,已全部审结,涉案被告人17人,其中5人涉嫌多项罪名。其中:被告人义某某等3人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8年12月12日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义某某等3人三年四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黄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9年4月8日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黄某某等5人二年十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上述两起案件阿旗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抗诉,被告人亦未提起上诉,一审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人乌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9年4月30日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乌某某等4人三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一名被告人提出上诉,赤峰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孙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诈骗罪一案于2019年7月10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诈骗罪对5名被告人分别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阿旗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抗诉、被告人亦提出上诉,目前处于二审阶段。在深挖彻查方面,阿旗法院通过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法官日常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共13条,其中10条属于涉黑涉恶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条不存在涉黑涉恶情况,已移交给本院政治部处理,1条线索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已反馈给举报人。今年6月份,该院员额法官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审结的34386起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排查,排查发现可能存在涉恶线索的案件共479件,经过整理共有38条线索,其中19条线索已经移交公安机关查办,剩余线索因不存在涉黑涉恶情况,均已初核了结。

该院相关负责人还就媒体记者提出的如何落实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要求、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01 问题一:如何落实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要求?

回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过程中,为根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该院坚持落实好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处置及执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和涉黑涉恶执行案件专门执行团队,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财产处置及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是提高执行效率,对涉黑涉恶财产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快结,尽量在执行期限内执结。三是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及财产案件,判决后及时追缴涉案财物,斩断黑恶势力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在审判被告人孙某等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夺、诈骗一案时,因案件涉及财产刑,该院及时查询了被告人的固定资产和在各大银行的存款,实施了冻结等措施。该案一审审结后,还向当地苏木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土地承包过程加强管理,防止滋生违法犯罪行为。

02 问题二: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回答: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该院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与社区党建结对共建中,开展了“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系列宣传活动;在“庆七•一迎接建党98周年之际”,开展了以扫黑除恶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在法院门口、诉讼服务中心及各派出法庭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22条,放置永久性宣传展板12处;在商场、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悬挂条幅展开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致群众的一封信1700份、应知应会手册1200余份,向干警和群众发放调查问卷300份。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9190余次,在旗法院以及各派出法庭设置举报信箱,在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及官方网站推送相关信息101条,向社会各界宣传涉黑涉恶犯罪打击重点及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厚氛围。

编辑:梁粝元 王鹏博 毕科新 郑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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