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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被公诉!曾被通报“瞒报多套房产”

日前,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

日前,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邦国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邦国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督查室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邦国资料图

此前报道

7月22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近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杨邦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函询、调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并伪造、销毁、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多套房产,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营餐馆、文玩店,给予他人财物搞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权向民营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公共资金的分配使用;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个人简历

杨邦国,男,汉族,湖北省钟祥市人,1962年10月出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1年9月至1984年6月,任钟祥县胡集中学教师;

1984年6月至1990年10月,先后任钟祥县胡集区公所宣传干事、组织干事,钟祥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督办科科长;

1990年10月至1994年8月,先后任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正科级干事;

1994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省委办公厅综合处(综合二处)副处长;

2000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省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

2004年4月至2012年9月,任省委督查室主任(副厅级);

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督查室主任;

2015年3月,任省委副秘书长。

来源:正义网 湖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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