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印海,民一庭庭长罗静一行3人到江口法院调研指导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
肖印海一行此次的调研重点是“类案不类判”问题。首先听取了江口法院副院长朱洪艳对相关问题的汇报,而后依次听取了民事审判一线工作人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类似问题、看法,并给出自己的经验、建议。
肖印海表示,法律的统一适用是现代司法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法治社会对司法活动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现有司法体制下设立专业化审判团队,推行专业化审判模式,进行案件类型化的审理和裁判,追求同类案件裁判的同质化,实现“类案类判”的目标。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案件审判质量管理监督力度。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推进,放权给法官,是为了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放权之后,如何建立新型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避免类案不同判的问题,成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类案不同判,一直都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痛点、焦点问题,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着力点。
江口法院院长杨政森表示,会积极建立法律适用协调机制。努力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同一法院各审判团队之间、审判组织之间法律观点、法律认知和法律适用协调机制,建立和推行相关专业审判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作用,确保后续类案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毛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