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头固阳交管二中队民警在S211省道包头段路面查车时,发现一辆红色重型汽车涉嫌逾期未年检。不过,民警董志渊将车辆截停检查时,却被驾驶员蔡某紧张、拘谨、不自然的表现给吸引了。
“我们依法要求驾驶员蔡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民警首先通过行驶证核验了车辆信息,结果行驶证信息与车辆信息不符;
民警紧接着对驾驶员信息进行核查。“通过目测我们发现驾驶证的照片与本人相差甚远。”
再经过系统比对,董志渊确认了蔡某的驾驶证属于伪造。
“我们还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意外地发现了2020年车辆年检合格标识,以及保险标志。”董志渊表示,根据系统比对,该车在2019年4月份已经处于逾期未年检的状态。
涉嫌无证驾驶;
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
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及保险标志;
车辆处于逾期未年检状态。
最终,交管部门将五项违法行为合并后,对驾驶员蔡某作出了罚款162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