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和疫苗以及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回头看”啦!
安徽省药监局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 ,
都涉及啥?
咱们一起瞧瞧去~
10月11日,安徽省药监局印发方案,在全省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和疫苗以及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旨在巩固前期专项检查成果,防止出现整改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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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的目的
此次“回头看”的目的是,结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贯工作,持续抓好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疫苗、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芬太尼类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以强化实效、健全长效、风险管控为主要目标,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持续合法合规经营,防止特殊管理药品流弊事件发生,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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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检查由各市局统一组织“回头看”行动,各县(市、区)局具体实施;各市局将整合或抽调熟悉药品流通监管、综合(稽查)等精干力量以交叉互查的方式,统一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回头看”督查抽查。
检查范围为本辖区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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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
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检查,也可结合年度部署的药品检查计划以及明年“两节”(元旦、春节)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一并进行,并将“回头看”检查情况在本市范围内通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要求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省药监局将结合关于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适时对各地“回头看”行动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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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平台建设及技术支持/ 安徽新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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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安徽药品监管”政务微信原创稿件,转载请署名“石跃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