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微博热搜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由于在异地求学时,流浪猫给了自己很多感情上的慰藉,一位95后姑娘在网上咨询律师,能否立遗嘱将财产留给猫咪……对此,网友们也纷纷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大部分人觉得匪夷所思。(10月13日《新闻晨报》)
据报道,小涵是杭州人,在外省上了四年大学,大学期间她就经常会去喂养学校里的流浪猫,真心觉得流浪猫很可爱,但也的确很需要被人照顾,和老公商量后,觉得孩子只要教会他在社会上生存,不用一定要给钱,但猫比以后的孩子更需要钱,便打算咨询下律师看看可不可行。
律师认为,我们国家的继承人范围仅限自然人,动物宠物类的无法成为合法的继承人。所以律师无法帮这位姑娘实现这个愿望。笔者以为,这位 95后姑娘想立遗嘱财产全给猫,看似很有爱心,实际上,“财产全留给猫”让爱心错位。
“财产全留给猫”于法于情于理不通。因为动物宠物类的无法成为合法的继承人,因此不合法。而于情于理来说,也是实在不近人情。的确,宠物带给人们很多快乐,有的甚至像家庭成员一样,与主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因此,善待宠物,无可厚非。然而,善待宠物也要有度,且不说人与动物有别,把动物当成人一样处理后事,有违人伦道德,于法于情于理不通。
人应该善待动物,这也符合《动物保护法》的精神,但是善待动物也应有个度,超出了这个度,就使善待变成荒唐愚昧。人应该善待动物,更应该善待人,毕竟再好的猫狗还是猫狗。把“财产全留给猫”,不留给孩子,也许不是这位姑娘的心狠,可能是倒逼将来自己的儿女自强自立。如果善待动物的行为失去了善待人的生命的本意支撑,这样的爱猫爱狗也是糊涂的爱。
“财产全留给猫”让人情以何堪?把猫狗看做比爹妈亲,比孩子重要,也有违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以人为本,善待人才能构建社会和谐。如果我们把这些精力财力和心思用在宠物身上,不如用来多关心我们的父母,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照顾好自己的家庭,多做些爱心善事,那更有实际价值。反之,能善待猫狗,而不能善待人,那就是人的最大悲哀了。*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