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三项措施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工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生态保护优先,严禁在各级各类保护地、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矿业权,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控制在环境承载能力之内,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是强化多规衔接。
加强 矿产资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划定、国家产业政策等衔接融合,大力推进“多规合一飞增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注重服务脱贫攻坚。
对脱贫攻坚建设项目急需砂石土新立开采区块的,在布局合理和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情况下,优先纳入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确保砂石土等矿产资源要素供应。
来源 | 州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