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刚过,广西接连有干部被“双开”或被查。昨天(11日)广西一名厅级干部接受审查调查。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的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玉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玉石资料图 来源:广西民宗委网站
当过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
玉石,男,毛南族,1963年8月生,广西河池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起,从未离开过广西。在到广西民宗委工作之前,他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当过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玉石担任过河池市东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
1996年初,玉石从河池市东兰县去往北海市,四年后,他转任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广西头条NEWS(ID:cns-gx)注意到,从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玉石任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将近10年。
2009年12月,玉石从北海市公安局调任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在防城港工作了7年。历任防城港市公安局局长(副厅长级)、防城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防城港市政法委书记等职。
2016年12月,玉石离开防城港,来到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任副主任。两年后,玉石调任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曾长期任职的北海市公安局“清理门户” 处理68人
8月,北海市纪检监察网发布一篇来源北海市公安局的《直面问题 塑形铸神净化政治生态》的文章,文章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海市公安局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彻查“警伞”“慵伞”,坚决清理门户。截止目前,该局共处理公职人员68人,其中充当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伞”20人。
这其中引人注意的是,北海市铁山港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和两名副局长接连“落马”。
今年4月12日,北海市银海区纪委监委通报该市公安系统两名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拉开了北海市公安系统的反腐大幕。
这两名干部分别是: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春宁、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黄家华。
根据通报,李春宁和黄家华都是在铁山港任职期间违纪违法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两人都在今年6月被“双开”,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5月31日,北海市纪委监委通报,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湘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悉,刘湘宁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纵容他人开设赌场、纵容他人走私冻品,涉“保护伞”问题。
同时,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徐维东也“落马”,也是纵容他人开设赌场,收受贿赂。
6月22日,北海纪委监委通报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覃仲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7月末,北海检察院官方公众号“北海检察”发布消息称,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原局长覃某林、 副局长徐某东、刘某涉嫌受贿被依法批准逮捕。(详情)
8月30日,北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称,覃仲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经查,覃仲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利用担任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还指出,覃仲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利用职务之便为违法活动充当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破网打伞”,广西扫黑除恶已处理729人
最新通报称,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17件,处理7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0人,组织处理119人,移送司法机关162人。
来源:广西头条NEWS 编辑:陈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