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褒城镇以带贫助贫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辖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在询问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状况后对今后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查阅物资发放现场图片、表单、账册等印证资料详细了解带贫助贫机制运行情况,并随机抽取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进行座谈。
截止9月底,褒城镇已实际拨付新型经营主体财政专项扶贫及涉农整合资金21.8万元,其中13.08万元已通过入股利润返还、农产品保价收购、生产物资发放等形式用于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直接受益贫困户44户。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5%。(赵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