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检察
桐庐县检察院对侯中康等四人
以强迫交易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10月4日,桐庐县检察院对侯中康、朱小伟、王诗春、彭新凯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侯中康、朱小伟合伙设立忠义副食品店,两被告人采用谈判、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强迫凤川街道洋洲夜宵街摊主以高价从忠义副食品店购买酒水、饮料。2016年7、8月份,被告人王诗春、彭新凯先后到忠义副食品店工作,接受侯中康、朱小伟的指令,在洋洲夜宵街检查夜宵摊主有无外带酒水。因部分摊主从别处购买酒水,四名被告人多次打砸外来供货商的酒水、打砸夜宵摊、殴打摊主,强迫摊主继续从忠义副食品店购买酒水。四被告人组成恶势力团伙所实施的行为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6年11月以来,上述四名被告人单独或者结伙多次实施随意阻拦他人工地施工、损坏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等寻衅滋事行为。
此外,2018年上半年,经侯中康介绍,被告人王诗春明知丽澜养生馆存在卖淫活动,仍答应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王诗春在丽澜养生馆具体负责查看监控以通风报信和打扫包厢卫生等工作,协助组织卖淫。
上城区检察院起诉的
“小区服务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10月8日,由上城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张志军、黄长胜等10人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在上城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被告人张志军、黄长胜以合作经营“小区服务队”的形式,逐渐形成以张志军、黄长胜为首,包括林加标、金明强、周生、周良、陈艳军、李佳林、周媛、周余亮在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贩卖黄沙水泥、铝合金门窗、强迫业主接受敲墙服务、强迫同类经营者退出特定经营活动至少39次,犯罪数额6.382万元,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上城区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起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志军、黄长胜等10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