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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人注意!政府鼓励做的这件事,最高可获40万奖补

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梦”打通创业“最后一公里”市委、市政府助力广大青年创业近日我市出台了鼓励青年创业实施方案方案内奖补政策

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梦”

打通创业“最后一公里”

市委、市政府助力广大青年创业

近日

我市出台了鼓励青年创业实施方案

方案内奖补政策包括

创业补贴政策

创业扶贫奖励补贴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创业税收减免政策等

快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目标群体

主要针对有创业愿望或处于创业初期,具备一定创业素质、创业意向、创业技能、创业项目,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城乡各类青年群体。其中,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科技人员、退役军人、企业下岗转岗待岗职工、残疾人中的青年为重点扶持对象。

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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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 符合条件的青年群体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并在6个月内实现自主创业的,给予培训机构最高20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培训后未实现创业的,按以上补贴标准的60%拨付。

★ 鼓励各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办“创业公益课堂”,面向全社会开展有市场需求并与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相适应的创业培训或讲座,给予授课教师每课时最高500元补助,每场培训青年人数不能少于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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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中的青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要正常运营1年以上,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要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 以上创业主体当年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1000元补贴。

创业扶贫奖励补贴政策

★ 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类科技型企业、“扶贫车间”等青年农民创业主体,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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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政策

★ 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

★ 奖补标准为科技或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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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 建立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健全代偿机制,推行信贷尽职免责制度。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贴息。

★ 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2年,财政部门给予50%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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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各金融机构支持创业

★ 金融监管部门要引导信贷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强化服务功能,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最后一公里”。

★ 推动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互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纳税守信、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研发信用贷款类产品,给予优惠信贷支持。

★ 扩大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受益,确保银行法人机构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及获得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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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内)、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青年群体,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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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人员低保渐退政策

★ 享受低保待遇的青年实现自主创业后,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实施“低保渐退”。

★ 在创业6个月内低保待遇不变,6个月后按50%的低保待遇发放,12个月后经核实家庭月人均收入已超出低保标准的,则停止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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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青年群体创业扶持政策

★ 开展全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青年创业农民,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

★ 符合职工创业创新扶持资金申请条件和项目要求的扶持对象,可享受每个项目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贷款贴息期限最长3年、贴息金额按年平均拨付的扶持政策。

★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或带动就业的残疾青年,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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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公共创业服务平台

★ 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专门设立青年创业服务窗口,加强相关部门业务协同性,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查询、信息共享、集成服务。

★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人事代理、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法务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公共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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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推广创业项目库

★ 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项目投资机构,为青年创业者提供科技型、成长型项目。

★ 建立创业项目数据库,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形式发布创业项目,组织开展创业项目展示、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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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创业交流活动

★ 支持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交流和培训活动。

★ 举办返乡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等赛事,开展“鹤城青创先锋”评选和“创业大讲堂”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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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年创业人才提供生活保障

★ 由市城投公司负责筹集房源装修改造一批创业人才公寓。

★ 鼓励有投资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青年创业人才公寓,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在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环节给予支持。

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邹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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