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延津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安某的妻子,你们的执行公告我看到了,请你们给我两天时间,我正在筹钱,先不要拍卖我们的房子!”7月10日上午,执行干警就接到被执行人安某妻子的电话。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案件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安某无果后,依法对其名下位某小区的房屋进行了查封。为督促安某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还在安某住处、所在小区门口等处张贴了查封公告,并告知被执行人安某妻子,法院已对其房屋进行了查封,限其于五日内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否则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四万元法律义务没有履行,结果房子被查封,下一步还有可能被拍卖,权衡利弊之后,安某妻子在安某的授意下,急忙筹款赶至法院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