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今天,宿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继续在本报头版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详见表格)。通报显示,1月1日-9月30日,对照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目标,各县区PM2.5浓度降幅全部达标;沭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苏宿园区、市洋河新区优良天数比率升幅未达标;1月-8月,宿豫区、宿城区降尘量未达标。(邵丹)
宿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注:1.“-”表示下降或减少;2. 2019年1月-9 月各县区优良天数比例,按照站点监测数据无效,取城市最大值计算的原则进行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