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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下,公交车上这些志愿者承担起特殊使命……

有了这些志愿者的守护,我们的安全感很足!浙江省新昌县一辆1路公交车的司机对乘客这样感慨,而这位向司机询问志愿者上岗情况的

有了这些志愿者的守护,我们的安全感很足!

浙江省新昌县一辆1路公交车的司机对乘客这样感慨,而这位向司机询问志愿者上岗情况的乘客,正是新昌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

近日,新昌县首批平安公交守护志愿者都持证上岗了,他们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而来,以保安公司、健身俱乐部、退役军人等群体为主,肩负着“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防范化解公交车公共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市民平安出行”重任。

这是新昌县检察院针对近期县内发生的两起乘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县交通运输局采取的一项有力举措。

案例一

2018年10月,被告人张某在乘坐城乡公交车时,公交车司机因为没有听清楚张某说“下车”而继续前行,使得张某错过了站点,引发了矛盾,张某一气之下从后排冲到司机身边,拉拽司机的右肩膀,导致司机双手偏离方向盘,车辆撞向路边花坛,车内司机和乘客不同程度受伤。2019年4月,张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二

前案判决过了2个月后,又发生了一起同类型事件。近60岁的被告人何某在乘坐1路公交车时,司机发现他使用学生社保卡支付车费,就暂扣了这张卡。张某要求拿回被拒绝后,便拉拽司机和方向盘,幸好及时被旁边的人拉开,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2019年8月,何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新昌县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这两起案件的连续发生,除了人为因素,也暴露出了在公交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人防、技防等问题。

公共交通安全重在预防,责任重于泰山。同年8月8日,该院遂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从3方面入手,保障县内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1

要加强车辆运行安防宣传,张贴、播放宣传片,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安全乘车规则;

2

要加强车辆安防设施建设,建立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机制,发挥应用效能;

3

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建立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机制,提高运行人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该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部署,在原先已经开展的工作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邀请警务人员给所有司机应急技能培训,驾驶区的隔离措施也已完成招标,预计11月底能安装完成。此外,还在公交车内设置了“守护员专座”,招募了“平安公交守护志愿者”等等。为预防和杜绝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从制度、技能、设施、人员等方方面面做足了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共安全。

“叮!您的志愿者已上线!”每当平安公交守护志愿者用上岗证刷卡坐车时,车内音箱就会温馨提示。这项听得见、看得见的举措,给司机和乘客敲上了一枚“安心章”。

来源:新昌检察

编辑: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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