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玩手机”过马路,最高可罚50元!
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文明行为规范,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今天,手机对人很重要,可谓人体“新器官”。一部手机,可以通话,可以微信微博链接亲朋好友,可以浏览新闻了解天下大事,可以看视频看电视,可拍美景摄视频,可以移动支付做钱包,还可以移动办公,“一机在手,走遍天下都不拍”。
然而,手机带来的危险,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大。这种危险,不仅有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不仅有移动钱包被盗取的风险,也有“低头看手机过马路”的风险。有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在城市街头,一边看手机一边慢悠悠过斑马线,已经成了最常见的景象。“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被撞飞”之类新闻,也是屡见不鲜。
“低头看手机过马路”,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地,还对其他行人和车辆带来影响,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曾有报道,一名女子“低头看手机过马路”,没有看交通指示灯,也没有注意来往车辆,一摩托车司机为躲闪该女子而发生事故。法院最后判定,行人没有遵守交通法规,负主要责任,被判刑10个月,并且赔偿摩托车司机家属20万元。
有的认为“低头看手机过马路”是私事,干涉他们“看手机”,就是限制他们的自由。事实上,“低头看手机过马路”,事关交通规则,事关生命安全,事关公共利益,已然成了社会问题,而不是个人私事。在这个意义上,嘉兴对“低头看手机过马路”立法,有助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有助于维护交通秩序,更是为了你我他的安全,是值得肯定的。
安全无小事,别做“低头族”;生命至上,手机该放下时还是要放下的。希望更多地方借鉴嘉兴做法,以地方立法来保证市民文明出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给交通参与者更多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