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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工人日报一篇题为《活在“夹缝”中的超龄农民工》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报道说,一些已达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仍在外打工,不是源于“闲不住”,而是因为“不能闲”——迫于养家压力,他们不仅操心自己养老,还要帮子女"养小"。此外,孩子婚礼钱、房贷、车贷等,都驱使这些本该颐养天年之人,去干那些劳动条件艰苦、强度较高的活儿。这些活儿正是新生代农民工所不愿从事的。
这不是工人日报等媒体第一次关注超龄农民工问题。近年来,由于结构性的“用工荒”,在建筑、环卫、安保、家政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使用超龄农民工的现象日益普遍。国家统计局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88亿人,平均年龄为40.2岁,比上年提高0.5岁。其中,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2.4%,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且近5年呈现出逐年提高趋势。
60、70后农民工,把青壮年的美好时光基本留给了城市,许多人却往往面对"留不住的城市,回不去的乡村"的尴尬。不会也无心种地的他们,将不可避免地活在“夹缝”中。一方面为了生计拖着疲弱的身躯继续打拼,一方面却不得不面对强度大、收入低、风险高、保障少的现实。
多年来,城市建设和城市化的丰硕成果,凝结着广大农民工的辛勤汗水和青春智慧。超龄农民工是共和国大厦的建设者、参与者、奉献者,理所当然也是发展成果的分享者。不能因为他们的老去,不能因为他们的“劳动关系”超龄,而缺少关爱,缺失保障。他们的心酸和无奈,没有理由独自面对和承受。他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我们共同的梦想和目标。
尽管在现有法制框架内,超龄农民工的诸如工伤等劳动权益维护问题,并非无解。但对于立法和司法机关而言,在法制的统一、完备和衔接方面,需要更多投入,以更好保障超龄农民工合法权益,更好平衡用人单位等各方利益;对于有关政府部门而言,需要更多主动作为,以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相关行业劳动力短缺难题。
职工群众在哪里,工会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超龄农民工群体,体量不小,日益庞大,给工会工作提出了新问题,新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重视起来,积极作为,全面履职尽责,帮助超龄农民工并协调有关各方,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热点难题,切实维权,竭诚服务,让广大农民工感受到更多温暖,享受到更多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