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从唐律立法精神看唐代对受贿官员的以贬代刑之制

导读在唐代,尽管《唐律疏议》规定了官员受贿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对受贿官员不加刑而贬其官职的现象比比皆是

从《唐律疏议》中研究唐朝刑罚制度中的性别差异

前言总所周知,唐朝是我国封建王朝的鼎盛时期,无论在经济、文化还是政治上都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并且法律中也体现出男女因性别差
© 2015 - 2024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519329887@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