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联网行业和金融科技行业爆出一则大新闻,多数人则把它当作一则波澜不惊的消息,媒体也多用通稿发了发,仅此。这则新闻就是“阿里巴巴宣布收到蚂蚁金服33%股份”。
看到这则新闻,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应该都是:“哦……”
是的,多数人的印象里,蚂蚁金服不就是阿里巴巴的么?阿里巴巴持股蚂蚁金服不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么?
稍加留意的朋友会发现,主流媒体发布此事儿基本上用的是通稿,通稿通稿的意义就在于厂商给了一个统一口径。看这新闻标题,唯一让人有点纳闷的点,应该就是——“收到”这个词儿了。
一家公司为何是“收到”另一家公司的股份呢?阿里巴巴为何不是“收购”蚂蚁金服33%的股份?
从字面来看,“收到”是对方需要给我的,例如,你欠我一笔钱,你需要还给我,把钱还了我,我就说我“收到”了这笔钱。
收到和收购差在一个“购”字,从字面来看,“收购”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去购买,例如我花钱购买一个商品,花钱购买一笔股权。
我们再看看阿里和蚂蚁这笔交易为何用的是“收到”?
通稿里也把这笔交易的背景介绍了,阿里2014年在美股上市,也顺道公布了和蚂蚁的关系,即2014年签署的战略协议,阿里以“支付知识产权及技术服务费”为支出,蚂蚁每年要么给阿里37.5%的税前利润,要不有一天不用给钱了,那么就给我33%的股份。
这短短几行字的战略协议,措辞严谨,把国内最大的电商公司和最大的金融科技公司绑在了一起,尤其是“为保障股东权益”这句话,可以看作是协议的灵魂。
持股也是为了分钱,单从分享公司收益来看,粗略的计算,37.5%的税前利润和33%的股份价值差不多。股权和单纯分红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就是持股不仅可以分钱,还可以控制公司。
协议里提到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表达的意思就是现在阿里可以持股蚂蚁了。至于蚂蚁为何从阿里体内剥离,那就是要扯到阿里的“软银”“雅虎”外资背景,以及支付宝申请的支付牌照的历史了。而目前,支付宝已完成获取相关牌照,在目前这个时间点,阿里通过一内资公司间接持股蚂蚁,也符合了监管要求,所以就成了“条件允许的情况”。
“收到”股份之词的说法就是基于双方的这个协议,所以,阿里应该是通过“支付知识产权及技术服务费”换取蚂蚁金服33%的股权,而不是支出一笔资金收购股权,如果说是“收购”股权,一般来说会说明收购花费的金额。
另外,收购多为持有老股,而蚂蚁给到阿里的这33%的股权,是新增发行的股权。
虽然说从股权层面来看,蚂蚁和阿里有过一段相互独立的关系,但是从业务协同还是对外宣传,从一起谈合作,还是一起开年会,蚂蚁一直都是阿里体系的公司。
君不见,蚂蚁历任董事长都是阿里合伙人?
不过,从现在开始,蚂蚁重回阿里怀抱,蚂蚁是阿里系的公司,可以说是名正言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