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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的封君制具体内容是什么?对当时社会有什么影响

分封制产生于夏商时期,至西周时期,周天子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使分封制日趋完善。而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出现了春秋五霸、战国七雄

分封制产生于夏商时期,至西周时期,周天子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使分封制日趋完善。而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出现了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的局面。这时的周天子,与西周时期的周天子,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的地位都是今不如昔,一落千丈,成为名义上的天下共主。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变法改革运动。废除了旧贵族的特权和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了新的官僚制度。他们发展壮大了军事力量,从而形成一套强大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大部分诸侯国废除了分封制和世袭制,而出现了一种新的奖励军功赏赐皇亲国戚的封君制。封君制与分封制既有相同之处,但又有很多不同之处,并有它独自的特点,还有不同的类型。

分封制的性质

封制产生时间比较早而且模糊,史学界对分封制的起源也众说纷纭。而它真正形成规模化、制度化,乃是西周周公摄政后。特别是东征以后,关于西周分封的史料也多了起来。分封制是层层分封的,最大的天下共主周天子把王畿以外的土地、人民和统治权力分封给皇亲国戚和功臣,被封者称为诸侯。诸侯又分封给自己的亲属和臣属,他们称为卿大夫,卿大夫再分封。

于是就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一系列等级。各层级的封主所封的土地、人民和财富,原则上都由嫡长子继承,其他儿子只能分到次一等的权力和地位。在周王国和各诸侯国里,世袭的卿大夫便按照声望和资历来担任官职,并享受一定的采邑收入,这就是世卿、世禄制度。

各级贵族就是依靠这些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世袭特权,世代进行统治。虽然西周政权有些松散联盟的味道,但如葛志毅所言,周代分封的诸侯国根本不是独立自治的城邦国家,它们是周代国家统一体内的地方政权单位。周天子不管在名义上还是在实际上都是天下共主,他是被诸侯拥立的,而诸侯是周天子用自己拥有的土地分封的。封君制的出现及特点

公元前 771 年周幽王死,西周覆灭。周平王被诸侯拥立,标志着东周开始,这也是春秋时代的开始。春秋时代的周王,与西周时期的周王不可同日而语,政治、经济地位一落千丈,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

从西周中、晚期开始,周天子的地位就已经开始动摇。平王东迁后,周室不再有控制诸侯的力量,形成诸侯各自为政的局面。一些在经济上、军事上实力较强的诸侯国,蚕食弱小诸侯。更有甚者侵占周王室的土地,周王对此无能为力,只得默许。

其结果是强者愈强,出现实际左右全国政局的霸主。春秋出现春秋五霸,战国出现战国七雄的局面。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此时已经名存实亡,“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因此,周天子也就无权、无地可分封了。而各诸侯国通过一系列改革,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和分封制,逐渐强大起来。为了适应新形势,到战国时期开始出现一种新的奖励军功和皇亲国戚的方式———封君制。

封君制就是诸侯国王把自己拥有的土地,封给诸侯国王的近亲、宠臣和有功之臣,或者仅仅给他们一个名义上的封号,没有土地。他们一般都具有封号,或称某某君。如著名的战国四公子: 齐孟尝君( 田文) 、赵平原君( 赵胜) 、魏信陵君( 魏无忌) 、楚春申君( 黄歇) 。或称某某侯,多见于秦国,如秦之应侯( 范雎) 、文信侯( 吕不韦) 、长信侯( 嫪毐) 等等。

战国时代各国的的国情不同,因此封君情况也有所不同。就其被封者的身份而言,基本上是皇亲国戚、国君和太后的宠臣、功臣等。而皇亲国戚占比相对较大。秦国由于落后,变法改革也最彻底。实行卫鞅制定的按军功授予爵位的制度后,封君中皇亲国戚占比较少。

当时楚国由于旧贵族势力强大,封君是最多的。见于文献记载的有 18 人,近年发现于考古资料的多到 36 人,共有 54 人,其中不少出于世袭。战国时代有些封君既不是皇亲国戚,也不是功臣,而是一些国王或太后所宠爱的人。例如楚的安陵君,秦的嫪毐等,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时政治的腐败,也说明各国的改革并不彻底,这与分封制下的情况没有什么区别。

在各诸侯国的封君中,有军功的大臣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例如魏的乐羊、赵的赵奢、廉颇,燕的乐毅,秦的卫鞅、白起等,都是以军功被封。战国时代的封君制度,还是不同于过去的分封制的,它具有自己的特点,权力大幅下降。战国时代的封君有在封邑征收租税的特权, 封君在其封邑之内,必须奉行国家统一的法令,接受国君的命令。

赵、秦等国封君的“相”,往往由国君从中央派遣到封邑,并由“相”主管治理和掌握兵权。一般来说封君是没有军事权力的,而分封是有军队和军事大权的。封君的封邑,在习惯上是可以世袭的,而在实际上,一些诸侯国所封的功臣,很少世袭的。 所封的宗室,只有齐的孟尝君、魏的安陵君出于世袭;。封君往往拥有私田,并在经济上有特权。由此看来,战国时代的封君不同于西周、春秋时代所分封的世袭诸侯。

封君的封地多寡不等,多者可占到十余个乃至数十个县邑。如吕不韦任秦相后,被封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后又“食蓝田十二县”,少者仅千余户邑。所谓食邑,指占有邑内居民应交给国家的租税。

其实封君已不像过去那样,拥有对封邑内居民的行政权和司法权。更没有征发邑兵的权力,并且在多数情况下不得世袭。而重要的经济发达城市,则是封君们争夺的目标。如宋国的定陶,是当时中原最繁荣的城市之一。定陶本属宋国,而三大强国齐、秦、赵都想夺为己有,并引发了一系列合纵连横的战争。

齐国灭宋后,经济军事实力加强,形成了对其他各国的威胁,于是又发生了五国攻齐的历史事件。秦国首先攻取了定陶,把定陶作为魏冉的封地。魏冉死后,秦收回封地,设定陶为陶郡。再后来,魏、楚战胜了秦国,魏安釐王也就乘机攻取了定陶,并且灭亡了卫国。不仅大的、富庶的商业城市是当时争夺的目标,而且一些手工业城市,也为各国国王和封君们所喜爱和争夺。

封君的各种形式

战国时期,根据土地的多寡和功劳的大小,有的有土可封,有的无土可封。只给荣誉,还有既有土地又有荣誉的。因此,封君的封号又分为三种不同类型:

其一以封地之名封号。其封号名称与封地地名一致的情况是最多的一种。如秦之商君(商鞅或卫鞅) 封于商 (今陕西丹凤) ,齐安平君(田单) 封于安平(今山东淄博东北) ,魏信陵君封于信陵(今河南宁陵东北) ,秦应侯封于应(今河南鲁山) 等等。还有一种是获得异国封地。战国时,各国贵族。

常接受别国封地。奉阳君李兑是赵相,但由于当时赵国强大,齐相孟尝君为了讨好李兑和赵国,在齐国给李兑封地封君。

其二有封地但不用封地之名而以功德为封号。一些诸侯国在封君时,给予封君有土地,但不以封地为封号,而是以封君的功德来命名。如吕不韦封于河南洛阳而号文信君,田文世袭薛地而号孟尝君等。

其三只有封号而无封地的。有些封君只是荣誉上的,没有封地,只有封号。如白起因功封武安君、赵奢封为马服君等。还有一些是国王或王后喜欢的人物得封,也是没有封地只有封号的。如楚顷襄王时把两个以色相侍奉之臣,封为鄙陵君和寿陵君。而苏秦由燕、赵、齐三国先后都封武安君。总结

封君制度自创立之始,就成为中国古代极为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封君获得名号的原因主要以“因功得封”及“亲亲受封”为主。正如大多数史家所总结的:一因功受封;二因亲亲受封。此法颇具概括性,不无道理。但有些封君毕竟既非因地受封,也非亲亲受封,或因献土得封,亦或因色受封,故不应当简单划于前两点之下。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此两种受封形式中所占比重最大,是战国时期最主要的受封形式。正如苏秦所言“贵戚父兄皆可以受封侯。”也如《管子》中提及的“臣之能谋厉国定名者,割壤而封,臣之能以车兵进退成功名者,割壤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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