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康王庙寝宫
武康王庙明间东面梁架结构
武康王庙位于崇信县城内,又名李元谅寝宫,2001 年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崇信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管理。《旧唐书》载:“李元谅,本骆元光。姓安氏,其先安息人也。”唐德宗时赐姓李名元谅,官拜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因军功封武康郡王。寝宫始建年代不祥,民国《崇信县志》载:“唐李元谅开拓疆域,修筑镇城,德彼民生,故建是祠。旧城在城东120步。明洪武三年(1371 年),县民李斗等迁建城内,以王之故宫也。旧有石柱四,系宋以来故物,前贤镌题甚众,弃置郭处。知县吉泰移入,建亭于殿前。庙内祀王及妃,而昔人以妃系唐公主,则抑之像于右,知县边国柱嫌其非礼,又未能遽更,乃以故殿为寝宫,而别建正殿于前。明末兵荒殿亭俱毁。”
寝宫大殿为宋元时期创建,明代曾依旧制迁建,清初于寝宫前重修拜殿一座。坐北向南,现存建筑面积 354 平方米,土木结构单檐歇山顶,面宽五间(长 21.4 米),进深三间(13 米)。前檐和山面均施补间铺作一朵,前檐为四铺作单下昂计心造,昂为假昂,内转五铺作出双抄偷心造。后檐无补间铺作;山面为四铺作单栱单抄计心造,假昂,内转四铺作单抄偷心造。斗栱粗大。梁架六椽栿,梁、檩交接处用蜀柱带斗栱。前檐及山面栌斗坐在普柏枋上,后檐直接放置于柱头上,柱头为覆盆式,内柱上施雀替,呈替木形,阑额和普柏枋呈丁字形。大殿虽经多次维修重建,大木结构架属元代建筑,保留了不少宋代法式特征。
拜殿位于寝宫大殿前 0.5米处,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 年)崇信知县陈兆康修缮大殿时重修。面阔五间(14.6 米),进深一间(5.1 米),前后开敞,两山面砌筑砖墙,砖木结构单檐庑殿顶。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甘政发 [2005]16 号),其保护范围为:“以寝宫四面边墙为基点,向东 10 米、向西 27 米、向南至面粉厂家属楼 66 米至街道 108 米,向北 22 米,不规则四边形范围。其中寝宫向东 10 米、向西 27 米、向南 37 米、向北 22 米以内为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由重点保护区向东、西、北三面向外各延伸 40 米,南面向外延伸 70 米。”
注:李元谅(731 ~ 793 年),安息(伊朗)人,本姓安,《新唐书》、《旧唐书》有传。在镇守西北地区,平息安史之乱中屡立战功,保卫了一方水土的平安,被当地人尊奉为城隍神。1967 年,在陕西省潼关县城郊乡出土李元谅墓志铭。墓志铭盖篆书“大唐故尚书左仆射赠司空李公墓志铭”,雕刻十二生肖像,志文为其子李平书写。志文对李元谅的祖先及其本人有较详细的记述。崇信县城北梁坡的李元谅墓是衣冠冢。华县还保存“大唐镇国军龙西节度使右仆射李公懋功昭德颂”,碑高 4.45 米,宽 1.57 米,厚 0.41 米。碑文 32 行,每行 65 字,李懋篆额,张蒙撰文,韩秀弼书。
(甘肃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