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满洲统治者把蒙古部族作为政治合作伙伴,长期保持通婚。特别是在建国之初,这种拉拢力度更大。妃子每朝都有。皇子、宗室王爷也有娶蒙古王公之女的,公主郡主嫁给蒙古贵族的也很多,并生儿育女,再承袭爵位。这就是所谓满蒙一家。
应用于古代国家之中即意为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部落和睦相亲互不侵扰;中原王朝的统治者与周边少数民族的首领之间为了达到各种各样的目的而达成的一种政治上的联姻。而大多数时间这种“和亲”都是中原王朝统治者为了保证周边少数民族不再犯边骚扰而进行的联姻。
在他们的心里,我大汉朝就是富庶的、文明的天朝大国,大汉朝更是认为他们是蛮荒部族。与之通婚,是把我们的公主下嫁,他们不但得到了公主,还得到丰厚的陪嫁,包括文化。我们的公主下嫁单于,所以叫赐婚,他们就是在享受我们的赏赐。我们的王孙公子,天皇贵胄是不愿意娶他们落后,没有文化的部族的女子为妻。当然我们的公主也不愿远嫁蛮荒之地,但为了求边关的短暂安宁,她们只能成为牺牲品!
满清时代与蒙古联姻,又与“和亲”所不同。清朝向来都与蒙古联姻结盟,有公主嫁出去,也将大量蒙古贵族娶过来,比如清朝很多皇后妃嫔都是蒙古贵族。而清朝嫁去蒙古的公主,大多都是不能怀孕的“石女”。